白話解讀
小規模營業人由國稅局按查定銷售額課 1% 營業稅,不用開統一發票;但當平均月銷售額達到使用統一發票標準(目前實務標準為 20 萬元),就會被核定使用發票,改按 5% 計算銷項稅額、可扣抵進項。兩種身分的稅負結構完全不同:1% 課的是「營業額」,5% 課的是「加值」,進貨成本高的行業改開發票反而可能更划算。
專業解讀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3 條:小規模營業人稅率 1%;第 10 條:一般稅額計算之稅率 5%。使用統一發票標準由財政部規定(平均每月銷售額 20 萬元)。實務眉角:①查定課徵之進項憑證 10% 可扣減查定稅額(§25),小規模營業人也該索取進項發票;②刻意分拆營業額規避發票門檻,稽徵機關得按實際查得資料核定並處罰;③升級發票戶前的存貨進項稅額可申請扣抵,時點規劃有價值。
來源與法源
- 營業稅法§10
- 營業稅法§13
- 營業稅法§25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0 條(稅率 5%~10%,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G0340080&flno=10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3 條(小規模營業人 1%,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G0340080&flno=13
- 財政部 115.3.19 新聞稿:每月銷售額未達 20 萬元仍免開立統一發票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3ee59a0b82a94e35a7cfc684d8e12d0d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114.2.12: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調高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貨物 10 萬/勞務 5 萬)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tax-info/network-transaction-taxtation-area/press/PEwQK1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