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知識庫 › 所得稅法

未成年子女的免稅額加五成:115 年度起每個孩子可減 15.15 萬元,明年 5 月報稅就用得到

一句話答案受扶養的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所得稅法§17第1項第1款第2目,115.9.11修正公布、自115.1.1施行)。115年度免稅額10.1萬元,每名未成年子女可減15.15萬元;已成年子女即使在學仍不加成。

法源:所得稅法§17①一(二)(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所得稅法§126①(115.8.21修正條文自115.1.1施行)。資料日期:2026-09-11;最後查核:2026-10-03。

白話解讀

以前綜所稅的免稅額只有「年滿 70 歲」的人可以加五成。這次修法把受扶養的未成年子女也加進來:每個未滿 18 歲、由你扶養的孩子,免稅額增加 50%。

多少錢?115 年度每人免稅額是 10.1 萬元,加五成就是每個孩子 15.15 萬元,比原本多減 5.05 萬元。

什麼時候用得到?修正條文自 115 年 1 月 1 日施行,也就是 116 年 5 月申報 115 年度綜所稅時就能用,不用等到後年。

誰不加成?子女已經成年(滿 18 歲),就算因為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仍由你扶養、仍可列報,免稅額還是一般的 10.1 萬元,不加五成。兄弟姊妹、其他親屬即使未成年,這次也沒有加成,條文只寫子女。

可以疊加嗎?6 歲以下的孩子另外還有「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第一名每年 15 萬元,第二名起每人 22.5 萬元),兩者是不同項目、各自計算。例:一個 3 歲的孩子,免稅額 15.15 萬+幼兒學前特別扣除 15 萬,合計可減 30.15 萬元。

專業解讀

①修正條文:所得稅法第 17 條第 1 項第 1 款:「納稅義務人按規定減除其本人、配偶及合於下列規定扶養親屬之免稅額;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年滿七十歲者,免稅額增加百分之五十」;第 2 目:「納稅義務人之子女未成年,或已成年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其未成年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免稅額增加百分之五十。」第 1 目(直系尊親屬)年滿七十歲者亦增加百分之五十;第 3 目(兄弟姊妹)、第 4 目(其他親屬或家屬)未設加成。②公布與施行:全國法規資料庫沿革:「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九月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 11500086671 號令修正公布第 17、126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第 126 條第 1 項末段:「一百十五年八月二十一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8 月 21 日為修正日、9 月 11 日為公布日)。③成年:民法第 12 條「滿十八歲為成年。」④115 年度金額:財政部 114.11.27 公告 115 年度每人免稅額由 9.7 萬元調高至 10.1 萬元;增加百分之五十為 151,500 元(10.1 萬 × 1.5,我們依條文計算)。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同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3 目之 6:「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起,納稅義務人六歲以下之子女,第一名子女每年扣除十五萬元,第二名及以上子女每人每年扣除二十二萬五千元」;同條第 3 項排除適用之規定僅列長期照顧及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不含幼兒學前特別扣除。⑥申報期間:所得稅法第 71 條第 1 項,每年五月一日起至五月三十一日止申報上一年度所得。實務眉角(我們補充):①加成只看「未成年」與「受扶養」兩個要件,與子女是否在學無關;②已成年子女的列報要件(在學、身障、無謀生能力)不變,但不加成,家裡同時有未成年與已成年子女時要分開計算;③同一名子女不能在兩個申報戶重複列報,父母分開申報時由誰列報會影響這筆加成,申報前先協調。

來源與法源

分類與適用對象

法規分類
所得稅法
適用對象
工商記帳、高資產
資料日期
2026-09-11
最後查核
2026-10-03
卡片編號
INC-20261003-001
關聯卡片
昱興會計師事務所 詢價:記帳報稅服務

家裡有未成年孩子、又有長輩要列報?明年報稅前把每一位的年齡、扶養關係和由誰列報先對一遍,加成才拿得到。

← 回稅務知識庫

本知識庫為一般性稅務資訊,內容雖經查核仍可能因法規修正或個案事實而異,不構成對特定個案之專業意見。你的情況適不適用?預約 30 分鐘初談,會計師直接告訴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