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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開始扣稅了:網紅拿到扣繳憑單之後該做什麼

115 年 1 月 1 日起,在台登記的境外平臺也要替網紅扣稅、開扣繳憑單。本文說明哪些平臺會扣、扣多少、居住者與非居住者的差別,以及網紅收到憑單後明年 5 月要怎麼報。

一句話版本

平臺付分潤給網紅要先扣稅:住在台灣的扣 10%、非居住者扣 20%。住在台灣的網紅明年 5 月照樣要報稅,被扣的稅可以抵。

哪些平臺會扣

平臺從什麼時候依據
境內平臺(在台有固定營業場所)作業規範發布前後都應扣繳所得稅法第 88、89 條;臺北國稅局 115 年 4 月新聞稿
依營業稅法第 28 條之 1 在台辦理稅籍登記的境外平臺115 年 1 月 1 日起財政部 114.12.23 台財稅字第 11404615672 號令
沒有在台登記的境外平臺不扣繳網紅自己申報

扣多少

扣繳的基礎不是平臺付給你的總額,而是依作業規範算出的「台灣來源網紅收入」。境內網紅:境內平臺的收入、境外平臺上境內觀眾的部分全額計入,境外平臺上境外觀眾的部分只算一半。境外網紅:境內平臺的收入、境外平臺上境內觀眾的部分都只算一半,境外平臺上境外觀眾的部分不算台灣來源(算法見〈小網紅的綜所稅怎麼算:YouTube 分潤哪些算台灣來源?〉)。

網紅身分扣繳率之後要做什麼
居住者(在台有住所並經常居住,或在台無住所、同一年度在台居留合計滿 183 天;境內網紅不一定是居住者)10%(每次應扣稅額 2,000 元以下免扣,但平臺原則上仍要列單申報;對同一人全年給付 1,000 元以下可不列單)5 月結算申報,已扣稅款抵繳
非居住者20%扣繳即完稅;按 50% 計算的收入,能提出境內外利潤貢獻證明文件的,可在取得收入起 10 年內申請重算、退還溢扣稅款

財政部的例子

  • 境內網紅(居住者)從境內平臺拿到 10 萬元:台灣來源 10 萬元,平臺扣 10%,扣 1 萬元。
  • 境內網紅(居住者)從已登記的境外平臺拿到 10 萬元(境內觀眾 8 萬元、境外觀眾 2 萬元):台灣來源 9 萬元,平臺扣 0.9 萬元。
  • 境外網紅(非居住者)從境內平臺拿到 10 萬元:台灣來源 5 萬元,按 20% 扣 1 萬元,網紅不必再申報。

居住者拿到扣繳憑單之後

  1. 核對憑單上的收入與平臺後臺紀錄:憑單是「台灣來源網紅收入」,可能小於實際入帳總額。
  2. 5 月結算申報時,台灣來源收入以執行業務所得(表演人)申報,減除費用後併入綜合所得總額。
  3. 依所得稅法第 71 條,全年應納稅額減除已被扣繳的稅款;扣多了,申報後可以退。
  4. 境外觀眾那一段未列入台灣來源的部分,是海外所得,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另外計算;財政部問答註明,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未達 100 萬元免申報。
  5. 沒有扣繳憑單的平臺收入,一樣要自己申報。
清單第 1 點的核對方法是我們的實務建議;第 2 至 5 點依作業規範與所得稅法。

輔導期已經結束

財政部給平臺與網紅的免罰輔導期到 115 年 6 月 30 日為止,之後依稅捐稽徵法、所得稅法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等規定論處。網紅之後才補報的,要在未經檢舉、未經國稅局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並加計利息,依稅捐稽徵法第 48 條之 1 才能免罰。平臺漏扣繳另依所得稅法第 114 條處理:限期責令補繳、補報,並按應扣未扣稅額處一倍以下罰鍰;逾限未補繳或未按實補報的,處三倍以下罰鍰。

參考來源

  • 個人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綜合所得稅作業規範及附件釋例(財政部 114.12.23 台財稅字第 11404615670 號令);財政部 114.12.23 台財稅字第 11404615671 號令、第 11404615672 號令(財政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查詢日 2026-10-08)。
  •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3、13 條;所得稅法第 7、71、89、114 條;稅捐稽徵法第 48 條之 1(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日 2026-10-08)。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紅課徵綜合所得稅專區」問答。
  • 財政部賦稅署新聞稿 2025-12-2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新聞稿 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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