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解讀
加人加薪最常算錯的三件事:① 用月薪算回本。雇主負擔依 115 年級距表,月薪 4 萬每月另付約 7,900 元,加上座位、設備、軟體、團保,實際成本常是月薪的 1.2 到 1.3 倍。② 「要多做多少業績」直接拿成本當答案。每月多花 5 萬,不是多做 5 萬營收就回本,是多做 5 萬 ÷ 邊際貢獻率;邊際貢獻率 40% 的公司要多做 12.5 萬。③ 加薪只比「加 vs 不加」。真正的對照組是「他走了重找一個人」:招募、空窗期、新人上手期產值減半、交接,常常比加薪一年還貴。
專業解讀
雇主每月負擔=勞保投保薪資×(勞保費率+就保費率)×70%+職保投保薪資×職災費率+健保投保金額×健保費率×60%×1.56(平均眷口係數)+勞退提繳工資×6%,各依 115 年分級表查級距。加薪的負擔增加要兩個薪資各查一次級距再相減(級距跳動非線性),不能用比例估。回本月數=上手期+(一次性成本+上手期投入) ÷ 每月淨效益;留人 vs 換人=換人第一年代價 ÷ 加薪年增額=他要留幾年加薪才划算。未計年終獎金之二代健保補充保費(雇主端)與薪資費用的營所稅扣抵。
來源與法源
- 勞工保險條例§15(保險費負擔比例)
- 全民健康保險法§27(保險費負擔比例、平均眷口數)
- 勞工退休金條例§14(雇主提繳 6%)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19(保險費全額雇主負擔)
- 管理會計通用觀念:增額分析
- 勞工保險條例第15條(普通事故保險費雇主負擔70%,全國法規資料庫,2026-09-27查證)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50001&flno=15
-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7條(保險費雇主負擔60%,全國法規資料庫,2026-09-27查證)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L0060001&flno=27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雇主提繳不得低於6%,全國法規資料庫,2026-09-27查證)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20&flno=14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19條(保險費全額由投保單位負擔,全國法規資料庫,2026-09-27查證)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50031&flno=19